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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5章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第305章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第1/2页)

询问室内。
  
  从付安琪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高超这个办案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都瞪大了双眼,感觉压不住飙升的血压了。
  
  还真是活久见,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付小姐你放心,那对夫妻已经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我们刑事拘留,你的房子,很快就能要回去了。”高超安慰了一句。
  
  付安琪眨了眨眼。
  
  还有这好事儿?
  
  本来姜白让她去申请强制执行,只是要给高东林夫妇安一个拒执罪的罪名,没想到居然还有意外之喜。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袭警罪”。
  
  严格来说,刑法中并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所谓袭警罪,其实是妨害公务罪的一种情形。
  
  袭警罪的客体,是人民警察的人身权益,而法警是“司法警察”的简称,自然属于人民警察。
  
  也就是说,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法警,成立袭警罪。
  
  不过两名法警情况还算乐观,顶多算个轻微伤吧。
  
  但那位执行员可就惨了,不用鉴定也能知道,肯定算得上轻伤了。
  
  执行员虽然不是警察,但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东林夫妇放狗咬伤他,这妥妥的妨害公务罪。
  
  其实这事儿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属于同一行为触犯多条罪名,择一重罪,不适用数罪并罚。
  
  又因为致人轻伤的故意伤害罪,其法定刑与妨害公务罪相同,因此一般情况下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这样更能体现国家维护公共秩序的立法目的。
  
  总而言之呢,截至目前为止,这对老赖夫妻,已经收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了。
  
  其实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绝对算得上守得云开见月明。
  
  但付安琪却有些犹豫了。
  
  她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把房子要回来,而现在,那对老赖夫妻涉嫌刑事罪名,房子物归原主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不需要再折腾下去。
  
  可是这半年来,因为房子的事儿,自己吃苦遭罪受委屈,甚至一度吃不下饭睡不着觉,难道能就这么算了?
  
  付安琪不甘心。
  
  而且谁能保证高东林夫妇出来之后不会继续来闹事?
  
  想到这里,付安琪深吸一口气,看向高超说道:“高警官,谢谢你告知,不过我今天过来是为了另外三个罪名来报警。”
  
  “首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东林和林佳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我的房子,并且我要求他们离开也遭到拒绝,他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个应该可以立案吧?”
  
  一边说着,还一边拿出了相应证据:房产证、法拍房的相关手续、数次交涉的视频和录音等。
  
  高超一边查看,一边饶有兴趣的点点头。
  
  这个报案人还真有意思,不但自己准备了充分的证据,而且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信手拈来。
  
  如果每个报案人都能像她这样自备证据,清晰准确的描述案情,那警方处理案子的效率,不知道要提升多少倍。
  
  “第二个,是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付安琪回忆着姜白吩咐她的内容,继续说道:“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因为房产纠纷将高东林夫妇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裁定他二人将房子还给我,可他们拒不归还,态度非常强硬。”
  
  “我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果你也看到了……”
  
  “哦,对了,这个是判决书。”
  
  说着,付安琪把判决书拿了出来。
  
  “嗯。”
  
  高超接过看了眼,点头道:“这个情况我有所了解,你继续说。”
  
  付安琪说道:“还有一个就是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万元以上是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
  
  “我的房子市场估值在两百万左右,被侵占时间更是长达半年之久!”
  
  付安琪眼睛微微泛红,内心充满了委屈和愤怒。
  
  除了自己,再没人知道她这半年来是怎么度过的。
  
  高超叹了口气,沉声开口:“付小姐你放心,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们一定会秉公办理,还你公道!”
  
  “不过有个情况要跟你说下,你刚才所说的前两个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拒执罪我们这边都会立案侦查。”
  
  “但侵占罪是亲告罪,需要你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付安琪点头道:“这个我知道的,我已经联系好了律师,等下就会去法院起诉。”
  
  “那就好,你放心吧,你的房子,没人能抢走!”高超掷地有声的说道。
  
  “谢谢高警官。”
  
  付安琪连忙道谢。
  
  随后,高超喊了一个警员过来,帮她把报案的流程手续走完。
  
  几分钟后。
  
  付安琪拿着报案回执,跟姜白和允姐会合。
  
  三人直奔法院。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提起自诉。
  
  而这次的案子属于自诉与公诉交叉案件,这就出现了冲突。
  
  根据《最高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同时还有一些更加详细的说明解释:
  
  第一、对程序交叉的案件应坚持公诉程序优先原则,自诉案件的处理节奏应依附于公诉案件的处理节奏。
  
  这是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公诉案件相对于自诉案件来说,取证难度要高得多,办案周期也长得多,两种案件的程序交叉及合并审理时,自诉案件可以作适当的等待。
  
  第二,对于此种程序交叉案件,在保障公诉优先的前提下,要充分保障自诉人对自诉案件的撤诉权、和解权及被告人对自诉案件的反诉权。
  
  不能因为程序合并而剥夺了被告人的程序利益。
  
  第三,经合并审理后,法院可就公诉与自诉两部份作出一并判决,也可单独就自诉案件作出调解,但一般不能单独就自诉案件作另行判决,因为合并审理之目的在于保障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得以实现。
  
  简单来说,
  
  侵占罪依旧需要付安琪提起自诉。
  
  非法侵入住宅罪、拒执罪和妨害公务罪由警方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然后合并审理。
  
  现在,付安琪就是要去法院,针对侵占房产的案子提起刑事自诉!
  
  ……
  
  讯问室内。
  
  “高东林,有没有想清楚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讯问?”高超大喇喇的往椅子上一坐,淡淡的说道。
  
  高东林满脸的不在乎,撇着大嘴说道:“我说的很清楚,我!没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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