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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争辩

第十九章 争辩 (第1/2页)

“怎么不是奸臣?”
  
  旁边另一个师兄也站了起来,拍桌子的声音更加响亮。
  
  “自曾布拜相以来,党争无日不绝,误国误民,怎么不是奸臣?更何况蛊惑圣上变法,青苗法与民夺利......”
  
  柳邕仔细打量了一番眼前这个痛斥曾布种种恶迹的师兄,想起来他叫高欢,是高太皇太后娘家的人,只不过血脉离得有些远而已。
  
  当初变法之前,皇亲国戚和一些保守派大地主富商相勾结,垄断了东京城诸多挣钱的行当,哪怕只是一个远房亲戚过得也甚是潇洒。
  
  但到了熙宁变法之后,特别是“市易法”实施之后,他们的好日子便到头了。
  
  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故而保守派及其家人对变法派特别是像曾布这样的“主力”自然是恨的咬牙切齿。
  
  “党争的蔡京,不是曾相公!更何况变法之事朝廷早有定夺,青苗法又如何是与民争利?”
  
  那位力争曾布不是奸臣的师兄反驳道,柳邕知道他叫王洐,家境还算富裕,平民出身。
  
  “怎么不算与民争利?每期两分利息,实收数倍于之。若不达到朝廷颁布的数额,往往还强行摊派,这不但是与民争利,还算害民害国!”
  
  “朝廷不施行青苗法,百姓青黄不接的时候就要去找那些昧良心的地主去借贷,别说是两分利息的数倍了,五成的利息都是少的。皇宋四百军州,多少百姓是因为借了地主的高利贷利滚利还不上而卖儿鬻女,家破人亡的?”
  
  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是异常薄弱的,一场天灾,亦或者一场大病便能让一户农家耗尽所有积蓄,走上借贷的路。而借贷,在青苗法出现之前,大多只能找地主去借高利贷。这些高利贷的利息往往在五成以上,有的甚至一个月就翻上一倍,农户一旦借上这种高利贷就很难还清,最终只能卖地卖房,甚至将妻女和自己都卖给债主。
  
  故而,高利贷也是历朝历代土地兼并最主要的途径,没有之一。
  
  “胡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那富户放得,为何朝廷却放不得?”
  
  “朝廷不应与民争利,青苗法是恶政,市易法更是恶政!”
  
  市易法是在熙宁五年颁布实施的新法之一,其在汴京设都市易司,边境和重要城市设市易司或市易务,平价收购市上滞销的货物,市场短缺时再卖出。这就抑平了物价,极大的限制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控制,同时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如果说青苗法的实施是从保守派身上割下了一条大腿,那市易法的颁布则就几乎要了他们的命。
  
  “市易法实施之前,每到灾年,汴京物价便会疯长,往日一石六七十钱的米面,甚至涨到了五倍十倍。东京城内外一百多万百姓,都被这些蛀虫给掏空了积蓄。”
  
  “万物有生有灭,物价自然也是有涨自有跌,这是天理!”
  
  高欢说的激动,将袖子都撸了起来,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冲着王洐大声辩道。
  
  “去你的天理,管子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百姓饭都吃不饱了还叫天理?”
  
  王洐并不怵,也撸起袖子踩在凳子上痛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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