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角斗”求生 (第2/2页)
看到这一幕的观众们发出了惊叹的声音,地精商人再也没有之前戏谑的表情了,这场战斗显然早就超出了他的预期。蕾莎娜看着地精商人贪婪的脸,笑容更加得意了起来。
随着蹄子扬起的沙粒,莱姆冲了过来。她双手把持着锤柄的末端,提前回旋起来。
看台上的蜥蜴人看到了她脚下被旋转带起的沙尘,纷纷站了起来,拥有实战经验的他们知道,这种提前回转的招数一旦被击中,即使穿着铠甲,也是非死即伤。没有人想错过这精彩的一刻。
而方南却紧盯着莱姆的锤子,像是粗心一般,没来得及后撤的盾牌被锤子擦中,强大的力道使包铁的木制盾面崩溃变形,飞向观众席的盾牌铆钉让坐在那里的蜥蜴人都惊叫了起来。
盾牌的损坏让蕾莎娜都紧张了一下,她紧张的看着方南。他是自己认同的高价商品,所以蕾莎娜并不希望他输掉比赛。
而莱姆的旋转,并没有因此停下。一个环形踏步,带着风声的双手锤向着方南的上身飞去。
被刚才一击打的“摇摇晃晃”的方南,一瞬间躺了下去。双手锤呼啸着从头上飞过。方南顺势撇手将残破的盾牌向莱姆的脸扔了过去。
而似乎早已知晓的莱姆,一个漂亮的转身就用回旋力击碎了飞过来的盾牌。观众们的惊呼还没来得及叫出口。方南的行为就让蕾莎娜和肥胖的地精睁大了眼睛。他用弯刀自下向上,刀刃冲着莱姆的腹部划了过去。
莱姆一个后撤,随着响亮的金属碰撞声响起,双手锤高高的飞起,掉到了方南的一侧。莱姆刚刚要跑过去捡起武器,却被方南一脚把双手锤踢到了墙边。
观众席沸腾了,地精商人一屁股坐到了垫子里,他这一辈子阅人无数,却从没看过如此精彩的对战,他扭头向着蕾莎娜望去。金发美人一脸惊讶的表情并不亚于肥胖的地精商人,战斗的精彩程度甚至让她忘了自己背后还有个舒适的座椅。
“虽然那只半羊人表现的也不错,但是我还是觉得那个白皮肤的异族更有发展前途”地精商人
搓着手说道。“嗯?你说什么?”蕾莎娜带着满足的表情回应道,她的脑子还沉浸在刚才的精彩战斗里。
地精商人显然会错了蕾莎娜的意思,他觉得金发美人可能还在为自己刚才戏谑的言行而愠怒。而沙场边观众的呼声却打断了他们的谈话,嚎叫和“杀,杀,杀!!”的要求响彻整个村落
听到叫声的莱姆紧张了起来,她带着期盼的眼神投向了方南。方南以微笑回应了她。莱姆咬了咬嘴唇。再度摆好了姿势。
这个动作让蜥蜴人观众彻底燃烧了起来“上啊!!”“好厉害的半羊人”“空手有什么用,还不如干脆的去死啊”“上啊,白肉,干掉她!”
方南手持着弯刀冲了过去。自左向右的挥砍被莱姆轻松地躲了过去,当方南再次回砍的时候,莱姆已经趁机钻进了方南前胸的空隙中,巨大的盘羊角对着方南的腹部冲了过来。
因为撞击而“脱手”的弯刀在空中旋转着,让满场的蜥蜴人发出了狂热的嚎叫。方南被莱姆用头顶住。他紧紧的抓着莱姆头上的双角,脚则用力的蹬着地。两方艰难的相持着。
方南紧紧的闭着眼睛,莱姆的突然的嚎叫,点燃了全场。而方南的呐喊,让整个沙场彻底沸腾了起来。两个角斗士单纯力量的“比拼”,让观众们彻底疯狂了起来,支持莱姆的叫声和支持方南的吼声此起彼伏。就连看台上最老实的蜥蜴人都开始蠢蠢欲动,沙场里的角力也点燃了他们的战斗欲望。
地精商人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几乎没有角斗士在失去武器后,还有如此巨大的力量反击对手,甚至还有可能取胜。他巴不得收回刚才的那句话,这只半羊人也是个优秀的角斗士啊,想到这一点的哥布尔,肥胖的双手不停地搓着。
而战斗却并没有结束,在全场观众的嚎叫和振臂呼喊下,莱姆硬生生的用头把方南顶了起来。
看到这一幕的蕾莎娜都暗暗地惊讶,那个关押了许久软弱的半羊人,是这样强悍的种族么?
在巨大的欢呼声中,莱姆把方南甩到了身后,方南重重的摔到了地上,脸上的表情显然已经说明了这一切,他咬着牙站了起来,恰好来到的第二次冲撞又抵到了他的腹部。
全场蜥蜴人观众不约而同的开始欢呼,振臂大喊,嚎叫声此起彼伏。方南低身抓住了莱姆的角,右手把她的头向地面扭去,惯性让他们重重的摔到了地上。两个人瞬间缠在了一起。在地上不停的打着滚。
“我这辈子头一次看到这么精彩的角斗”地精商人如痴如醉的看着,这场战斗的精彩程度已经让哥布尔终生难忘,他紧盯着场内正在缠斗的两个人说道“蕾莎娜,不要让他们死在这种地方,他们两个,我都要了”
他真的应该抬头看看蕾莎娜的表情,久经沙场的金发美人,又何尝不是一样的想法呢?常年在捕猎和战斗中度过生活的她,今天同样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行云流水,酣畅淋漓的角斗。她并不知道大城市里的角斗是如何的精彩,对她来说,今天的沙场内的角斗足够让她终生难忘。
回过神的蕾莎娜迅速反应了过来,群情沸腾的沙场中,随着她高高举起的手而安静了下来。
“可以了,带他们来见我!”性感而沙哑的声音响彻了全场。
只有躺在地上的两个人知道,他们为了活下来不停地努力,练了六天真戏假做的“角斗表演”。
压力释放的一刻让两个人像烂泥一样交叠在了一起。
方南趴在莱姆的胸口小声询问着“呼,紧张吗?活下来的感觉不错吧。”莱姆红红的眼睛流出了眼泪“是,是的,方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