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些资料:宫女 (第1/2页)
看到很多清穿文里喜欢把女主变成清宫里的女官,这里要很遗憾的告诉大家:清朝宫女制度和其他朝代比有一些不同:清朝不设女官,宫女由内务府管理,均为满族,而且服务一段后自动出宫而不是终生服务。
***清朝后宫贴身宫女的配置为:皇太后12名,皇后10名;皇贵妃、贵妃8名;妃嫔6名,常在2名,答应1名。但还有很多宫女负责照顾皇子、公主、和各种杂役。康熙、乾隆年间的宫女总数为3000多人,光绪时则为1900多人。
下面介绍一些关于清朝宫女的知识,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选秀女和选宫女是两回事:
清朝宫女常规是每年一选,对象为上三旗年满13岁的女子,要求五官端正、行动敏捷、口齿清楚;13岁以前擅自定亲者为违例。由内务府会计司将候选人按旗属和年岁造册。面试一般在故宫御花园进行,只面试一次,每批5-6人。落选者回家后方可以结婚[1]。
雍正七年下谕规定,服务于贵人或更高级别者的宫女可以是官员、世家的女儿,常在、答应的侍女则只能来自低出身者(“拜唐阿校尉、护军及披甲闲散人家之女”)。
选宫女和三年一次的八旗选秀女(做妃嫔)是分开进行的,因此落选秀女不会被改为宫女,除非是本人特别再去参选宫女。唯一的例外是已成为后妃者偶尔被降为宫女作为惩罚。例如咸丰帝的玫贵妃早年有一次触怒咸丰帝,被从贵人降到常在,又降为宫女,但8天后又恢复到常在的地位。但宫女亦可能得到皇帝宠幸而成为妃嫔。
宫女的任务是和太监一起做杂役,服务皇室。入宫后要先经过年长宫女(称为“姑姑”)****,学习宫廷礼仪和服务规矩。普通宫女多住在宫门附近的小屋,每屋10人,轮流当值。不当值的时候有一定空闲时间。家属每月可以进宫看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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