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前世今生(二) (第1/2页)
八月十五的晚上,我拎着酒坛子在院子里喝闷酒,阿忠在旁边默不作声的陪着我。我看着天上的月亮,水里的月亮,碗里的酒映着的月亮,不管是哪个月亮都不能使我感到快乐。喝了很多很多的酒之后,我趴在桌上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又回到了小时候,回到了那个四面都是高高的铁丝网的地方。四岁以前,我一直是一个小乞丐,我不知道我的爹娘是谁,在碰到老爷以前,从来没有人留意过我。一天我在街头跟另一个比我大的乞丐争抢一个馒头,那个馒头是我先看到的,可是他仗着比我大就非得要从我手里夺了去。我使出吃奶的劲打他,但是毕竟我还太小了,眼看馒头就要被他抢走了,我突然向他拿馒头的手扑过去一口咬住他的胳膊,我想我是用了吃红烧排骨的力气在咬的——虽然我从来没有吃过红烧排骨。那个乞丐吃痛的叫了起来,拼命的想要把我甩掉,可是我就是死死的咬住不放,对的,红烧排骨,怎么能放开呢。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嘴巴尝到一阵腥甜的味道,有什么液体流进了我的嘴里。那个乞丐终于放手了,他一甩手把馒头丢到了地上,另一只手捂着流血的胳膊。我很开心的捡起那个馒头,拍掉上面的灰,然后把它掰成了两半。我走到那个乞丐面前,将一半递给他:“这个给你。你可以问我要,但是不能跟我抢。我的东西,谁也别想抢。”那个乞丐瞪了我一眼,像是看神经病似的看着我,然后骂骂咧咧的走了。我不怪他,我要是他也肯定觉得我是神经病,拼了小命夺来的馒头却又要分一半给别人。正当我要再用咬红烧排骨的力气消灭掉那两个馒头时,老爷出现了。他一把打掉我手中的馒头,说:“这个掉到地上了,别吃了,跟我走。我带你去吃好吃的。”在听他的前半段话时,我正对他怒目而视,因为他打掉了我好不容易争取到的食物,可是当他说出要带我去吃好吃的时,我立马点头乖乖的牵着他的手跟着他走了。不要觉得奇怪,如果你已经三天粒米未进,如果你已经饿到拼了小命去抢一个垃圾堆里的馒头,你也会像我一样,有人说给你吃的就屁颠屁颠的跟着他走的。
我在老爷家住了七天,我记得很清楚,那七天我过的好像神仙般的日子,而且重点是,我吃到了真正的红烧排骨,而且是天天吃。第八天的早上,老爷把我叫到他面前,摸摸我的头,说:“孩子,你来了这么久,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没有名字。”我的手不安地搓着衣角,生怕老爷会因为我没有名字而把我送走。
“这样吧,你就跟我姓张,名就叫钦,好不好?”
“嗯。”
“好,是这样的,钦儿,老爷要送你去一个学校,去那里学本事,学怎样成为一个男子汉。而且你要答应老爷,将来不论你到哪里,只要是我的说的话,你都要照做,好吗?”
事实证明,不好的预感总是对的。老爷确实要送我走,虽然不是因为我没有名字,但是还是要把我送走。
“那,到了那里之后还有红烧排骨吃吗。”我忐忑的说。
“哈哈,有的。只要你以后好好替老爷办事。”听了我的话,老爷大笑起来,而我就这样被送进了那个四面都是铁丝网的地方,一待就是二十年。我不知道人生有几个二十年,我只知道我几乎整个最美好的年华都是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度过的。二十年后我离开那个地方时,我就是现在这个可以踩着一切往上爬的张钦了。也是到那时我才知道,老爷不姓张,而是姓蒋,也就是我的上司的上司的上司。
这些年来我替老爷办了很多事。但从来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让我心里堵得慌。我永远记得那天我赶到小屋时绿袖看我的眼神,对我说的话,每一次想起都像有千万只蚂蚁在啃噬我的心。
我本来以为我再也不会见到她了,可是命运就是如此捉弄人。竟然让我又一次遇见了她。她站在冰天雪地-“里,披着大红的坎肩,头顶是一枝伸出墙头的梅花。她又一次像画一样的出现在我面前,让我又一次沦陷。更加令我崩溃的是,她怀孕了。
回到家里后我又闷在房间抽了一下午烟,我很害怕,八月十五那天那样让人窒息的感觉又回来了。最后阿忠进来了,隔着一层层的烟雾我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他递给我一张纸,当打开后看到老爷的字迹,我就知道,完了……
也许你会说我是畜生,毁了绿袖的一辈子。我完全同意这个观点,我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说服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去伤害绿袖的。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生病,我的眼前总是出现她邀请我中秋一起赏月时的笑容,那时的她眼睛里闪着光,洁白如贝壳的牙齿上也闪着光,照的我心里亮堂堂的……
“为什么?——为什么这些会在我的记忆里?”从记忆里挣脱出来的陈墨睁开眼睛就抓住天天的胳膊使劲摇晃。
“呼——因为——”天天叹了口气,“因为你是张钦的转世。”
“什么?——怎么可能?——这么荒诞的理由?”陈墨不敢相信的说。
天天严肃的说:“你看看我,再看看绿袖,再想想那个日记本,你现在还觉得荒谬吗?为什么人类总是不愿意相信自己亲眼见到的东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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