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 意欲内附 (第2/2页)
两国百姓只要肯迁徙入汉郡,册籍为民后,以三年为限,每岁岁末可从官府领取相应赀财,视其家中丁口情形计算,且逐年递增。
以双亲健在,儿女尚幼的六口之家为例,正值壮年的夫妇二人,每人首年可领四百钱,次年可领八百钱,第三年可领千钱;其老父老母和幼儿幼女,每人每岁可领取的赀财为精壮劳力的两成半,即四名老幼的安家费与一名精壮同。
然若家中没有精壮劳动力,这安家费却是没有的,总之是要保证两国的精壮能拖家带口的迁徙,而非做慈善,帮着两国抚养孤寡老幼。
政令的用意很明显,大汉不是要招长工,是要吸纳两国的精壮劳动力举家迁徙,在豫章和丹阳两郡安家落户。
若能吸纳到数以十万计的两国移民,即便花费十万金,百万金,都是极为划算的。
之所以要徙民册籍为汉民,除要方便官府管理,更是为了能将那些固有部族彻底打散,由郡县官府将同一部族之人分别安置各处,与汉民乃至南越难民混居。
刘彻不怕百姓们因生活习俗不同,闹出甚么矛盾,为了民族融合,付出些治安成本乃至人命为代价,也是值得的。
长痛不如短痛,此时若不快刀斩乱麻,日后更是不好办。
况且与彪悍粗犷的关中百姓相比,豫章和丹阳两地百姓性情要温和得多,又因其地与东瓯和闽越接壤,自古民间也颇有往来,不至太过排斥外来徙民。
少许歧视或许难免,不过若是官府好好引导,执法公正,应也不至闹出甚么大乱子。
为了让各部族首领或族长心甘情愿的配合,大农府属官更依着大汉皇帝的吩咐,许诺日后会依照其族人在大汉郡县官府册籍的数量和丁口情形,给予他们相应的赀财,现下甚至可先预付部分。
大多部族首领见得签下契约后,汉官真的将不少沉甸甸的金锭塞到他们手中,皆是两眼放光。
自然也有不少部族首领执意不肯让族人离散,大行府属官们也不勉强,陛下已嘱咐过,先将愿意迁徙的都迁徙了,至于那些顽固不化的,待大局抵定后,再慢慢想办法收拾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