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第一卷完结之前 (第1/2页)
从最初想十万字结束派斯克的高中生涯,到现在快二十万还没结束,再次证明了我数学不怎么样。不管怎么说,派斯克的圣罗伦岁月就要结束了,无论它来的早还是晚。
我没想到自己能有一天码出这么多字,事实上,我以前最多一次是十四万字,码了半年,那已经让我兴奋不已了,奇怪的是,这本害虫一个半月十八万字,我还觉得码得慢了,有些对不起我那些可爱的读者,我这个人特爱记一些别人不怎么关注的事儿,比如我总记得兜兜他爸是第一个每天给我投票的读者,我总记得他还是第一个捧场的读者,我总记得落明,黑脸狼,黑白星空,天蚕剑鞘,诺白以及那些不时冒出一下的读者,没有你们,我甚至写不完第一卷,更遑论整本书。
其实我有时候和主角派斯克很像,比如这本书,写的原因很简单,我找不到合适的篮球书看了,贺兰才人跑去写架空历史,流氓草再一次太监。于是,和派斯克冒充拉里执教一样,我决定自己写一本给自己看,但是怎么才能让自己喜欢的球员出现在一个队?最初我想写球队经理,但是考虑到经理需要非常理性,而我这个人到现在连感性和性感都分不清,显然不适合干经理,于是选择了教练。NBA的教练最年轻的都快四十岁,四十岁的大叔再去泡好莱坞美女显然不太合适,于是我又把派斯克安排成了一个年轻的高中教练,这样,才能让他有一张看得过去的脸蛋和身材去吸引好莱坞美女,让我喜欢的凯拉-奈特莉也好,娜塔莉-波特曼也好,安妮-海瑟薇也好,不至于和一个胡子拉碴年过不惑的怪大叔亲密接触。
N多读者都在想我怎么能让派斯克从高中一跃成为NBA主教练,既不能看起来突兀理由又能让大家接受。这个问题其实并没有困扰我,困扰我的是害虫到底去哪,这几天我正翻看NBA这三十只球队的资料,有了初步目标,至于怎么正式挂帅,还是慢慢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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