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孙承祖业 (第1/2页)
到了这座关东第一大山的脚下,果然打听到了松叶村的地址,贾万强顾不上休息,直奔这村子而去。到了村里一打听,确实有红妮这么一个美貌的女道士,从朝鲜回来后她就还俗了,还说等战争结束,就有一人会来娶她。
可是战争结束后并没有见到那个她说的男人,她足足等了三年,知道这人大概是牺牲了,然后重新背上行囊离开了村子,两年里也未回来过,没人知道她去了哪。贾万强得知这些后顿足痛哭,他虽以前是个读书人,读《红楼梦》《牡丹亭》也曾落下几滴泪,可在战场上却一次也没流过,如今是真的忍不住了。他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两年想起这镯子真正的主人呢?
他将自己的地址留下后,回了家。已经老,三十有三的他仍旧不肯成家,这下亲朋好友急了,逼着他娶妻,最后他母亲被他这样气出病来,他无法,只得和一个工厂女工相处开了。
婚后一年,贾万强有了儿子。儿子爱静不爱动,喜欢静坐看书思考,话很少。贾万强不是很喜欢这个儿子,一是因为他仍挂念着红妮,他并不爱自己的妻子,这样的矛盾导致他觉得这个儿子只是证明给亲朋好友看的一个产物;二是,他觉得儿子和自己根本不像,虽然自己也热爱书籍,可是自己打小就有股冒险精神,可以和周围人打成一片,再看儿子,从不与同学玩耍嬉闹,就喜欢独自闷着,一点不合群。
后来儿子又有了儿子,已经到了八十年代。都说隔代亲,贾万强忒喜欢孙子了,和他总以“朋友”相称,因为他怎么看怎么觉得孙子像自己。孙子和儿子完全不一样,不仅顽皮,而且想着法子疯,身上总有用不完的劲头,在同学里还总起到带头作用。他儿子一气之下,将孙子送到体操队去折腾,两年后,听说练这个的个头长不高,赶紧又拉回了家。
贾万强终于把戴在腕上的镯子下给了孙子,他一直清楚,自己那次受重伤后几次休克却不死,一定是这个镯子起的作用,况且这么多年来自己也没个头疼脑热感冒发烧的病症,自己早已是个暮年老人了,应该把更多的爱更多的希望传给孙子。他微微懂得些命理八卦,知道孙子五行缺土,中国这么些年来,最实在的就是农民,面朝黑土背朝天,就帮他取了个黑土,名为贾墨。
贾万强叙述的各种战争故事伴随着贾墨一路成长,许多诡异的事听得贾墨自己也想亲历一番,所以他打小就对这些事很憧憬。
时光荏苒,贾墨快高中毕业时,他的一个最要好的同学选择去参军。这朋友姓屠名孝,虽和贾墨一个班,却比他大了两岁,因为相貌偏老,所以大家都觉得他身份证上的生日是伪造的。屠孝那不是一般人比得了的结实,特别是他那两只粗壮的胳膊。他皮肤又黑又糙,嗓门也亮,性子特急,胆大过人,大家都戏称他为“土炮”,他倒是很喜欢这外号,甚至原名都不用了。
贾墨在班级里扳手腕唯独弄不过土炮,可是成绩比他好太多了,所以土炮在当兵前和贾墨拥抱了下说:“我这成绩,基本就告别大学了,你就帮我一起上了吧。”贾墨也拍了拍他的背说一路珍重。
后来贾墨考了个二本,学校在苏州,浑浑噩噩混到即将毕业时,约了同学一起去应聘。他同学中途接到个电话说“朋友叫我有事”,扔下他就先离开了。他面试后清楚自己没戏,就想逛一逛走回宿舍,经过一条有些偏僻的小巷,被一个怪异的老头拦住了。他细看这老头,不仅没有老人该有的佝偻,甚至比年轻人还挺拔精神,又瘦又高,花白头发,还在脑后绾了个小髻。
贾墨本来心情就不愉悦,现在又被老头有意拦住,心下就有些躁动,问:“有什么事吗?”老头盯着贾墨的手镯说:“这手镯,是谁给你的?”贾墨想这老头莫非是个收古玩的,看了看四周,也并没个显眼的古玩店,反而老头身后的店是家寿衣店。他蹙着眉头说:“我爷爷给我的,是他战友送他的。”老头笑说:“你知道这个镯子是干什么用的,又是什么材料的吗?”贾墨不想搭理他,只哼了声“铜的”就继续往前走。
这老头又绕到他前面说:“我可以说给你听这个镯子的来历,你先别走。”贾墨耐着性子说:“那你说吧。”老头很认真地说:“这镯子乃是铜制品,为道家所有,不仅可辟邪,还能治愈炎症小疾。你听过一种叫肥遗的鸟么?”贾墨摇头,老头继续说:“这种鸟吃下后不仅治病还防寄生虫,因为镯子和这传说中的鸟功效相同,所以也就取了同样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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